2023年8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有关《临沂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工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主要任务之一,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和制药、石化、农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纺织印染、氟化工等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以重点园区、企业及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靶向发力、以点带面、多方共创”的原则,开展新污染物“筛、评、控”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管控,实现新污染物减排;深化末端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