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十三五”治水目标 江苏发布太湖整治方案
2018-12-17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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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三五”治水目标 江苏发布太湖整治方案-中链企通环保网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太湖治理*家总体方案,保护太湖生态环境,江苏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为政策全文。
明确“十三五”治水目标 江苏发布太湖整治方案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是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江苏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太湖治理*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2015〕17号)、《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对江苏省太湖治理提出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为建成“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贡献,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十二五”治太回顾
(一)太湖治理成效。
自2007年治太工作启动,江苏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总体方案》和《总体方案修编》,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齐抓并举,坚持控源截污与生态修复统筹推进,顺利实现了《总体方案修编》所确定的近期(2015年)治太目标。
1.“两个确保”顺利实现。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连续8年实现了*家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出厂水质全面达到或超过*家*新卫生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完成生态清淤3669万m3,超额完成*家下达任务,打捞蓝藻800多万吨,有效减轻了水体污染。加强湖泛防控,落实监测巡查、应急清淤、人工降雨等措施,降低了湖泛发生几率。
2.流域水质持续向好。湖体水质由2007年V类改善为2015年IV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由中度改善为轻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3项考核指标分别处于Ⅱ类、Ⅰ类和Ⅳ类,分别降低11.1%、83.6%和41.6%;参考指标总氮为1.81mg/L,连续2年消除劣Ⅴ类,较2007年降低35.5%。流域65个*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较2011年提高17.3个百分点。15条主要入湖河流年平均水质由2007年9条劣V类改善为全部达到IV类以上。
3.全面实施治理工程。截至2015年,《总体方案修编》要求到2020年完成的312个项目已完成120个;列入《省实施方案修编》的750个项目,已完成315个。关闭化工企业4300多家,关停不达标企业1000余家。治理畜禽养殖场2000多处,拆除网围养殖36万亩。城市污
水处理率达94%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较2007年提高约1.5倍。建成氮磷生态拦截系统1200万m2,保护和恢复湿地9万亩。
4.区域发展更加协调。2015年,苏锡常三次产业比重实现“三二一”标志性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45%。流域16个市县建成*家级生态市县,成为全**大生态城市群。在流域重点地区人口、GDP分别较2007年增长6.36%和148%的背景下,太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好转,实现了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江苏省治太工作得到了*家省部际联席会议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5.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创新小流域治理工作机制,建立由省、地领导共同担任主要入湖河流河长的“双河长”制。蓝藻打捞处置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推广网格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创新经济政策,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创新载体建设,通过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不同层次创建活动,推进了治太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问题。
1.水质及生态改善任重道远。随着治太工作深入,水质改善幅度放缓,对照*家2020年目标要求,太湖湖体总磷指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入湖河流总磷和总氮指标差距较大。藻型生境仍未根本改变,生态系统退化,水环境容量减小,自净能力降低的特征依然存在。
2.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仍然艰巨。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
传统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于环境容量的基本状况在短期内尚未转变到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与流域治理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尚待加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占比增高趋势明显,农村农业污染治理难点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面广量大,治理技术有待提高,治理体制有待改进,保障机制有待加强。污染治理技术、工程缺乏规范标准,治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较为薄弱。
4.精准治太有待强化。部分*家、省治太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未能在市县层面深化落实。针对氮磷污染、重点污染区域、重点污染行业治理,缺乏科学决策手段。治理目标、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间的关联性有待加强。地方治理项目安排的精准性有待提高。
5.项目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重工程建设、轻运行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亟待加强。部分建制镇、相当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相应的环境效益。部分农业面源、湿地、资源化利用等工程项目,存在主体不明确、责任未落实、运管水平低的现象。
6.支撑保障体系有待提升。流域治太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公开服务功能较弱。重大科技、实用技术、研究课题、示范工程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与应用。技术、标准、政策、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不足,监督、评估、考核体系有待强化。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聚焦不够,地方财政投入需要加大。多部门参与工作需强化统筹协调。对已出台的规划、政策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继续将太湖治理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优化*土空间开发,有效维护生态红线,以总磷、总氮控制为重点,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根本,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着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改善环湖生态环境,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努力恢复流域河湖生机和活力,实现流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美丽中*江苏篇章的样板工程。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统筹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等因素,更加注重饮用水安全保障、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工作。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一环两区”和省界重点断面作为治太重点区域,围绕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氮磷削减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攻关。协调地区、行业间的污染治理,与此同时,坚持水域和陆域污染协调治理,点、线、面共同推进。
——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合理确定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关键性指标按分期、分级、分类确定控制目标。突出流域地方政府总负责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任务。健全法律规章,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举,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统筹。
——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率先探索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产权明晰、责任落实、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挥政府、市场的积极性,*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积极创新投融资、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执法体系,形成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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