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来源:采购网
2020年03月12日 12: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品目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3月12日 12:2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12日 09:00至2020年03月19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汇款(支持公司或个人使用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不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方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3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预算金额¥78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姗姗、尹皓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62688251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4943062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姗姗、尹皓 010-62688248、62688251、liuss@sstc20.com(电子邮件)附件:附件12041STC60262-2-3-招标公告(含附件1-2).docx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2040STC602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姗姗、尹皓 010-62688248、62688251、liuss@sstc20.com(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新增站点PM2.5监测设备手工比对检查
招标编号/包号:2041STC60262/2-3
采购预算:第2-3包总金额为780万元
项目用途: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监测设备手工比对检查
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分包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及采购数量
2
北京、天津、河北等地PM2.5监测设备手工比对检查
403.7万元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安徽等16个省、市、自治区162个新增站点,开展PM2.5监测设备的手工比对检查工作;
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3
四川、重庆、上海等地PM2.5监测设备手工比对检查
376.3万元
四川、重庆、上海、浙江、江苏、江西、福建、广东、海南、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151个新增站点,开展PM2.5监测设备的手工比对检查工作;
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及回避原则
1)投标人可对第2-3包中一包或两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某一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同一投标人及其存在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在第2-3包中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一包。(本文中所述 持股关系 是指:直接持有其他投标人股权或被其他投标人直接持有股权的关系。例:投标人A持有投标人B的股份,投标人B持有投标人C的股份。则当投标人B在第2包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时:即使B在第3包排序第一,A在第3包排序第二,C在第3包排序第三,因投标人B已在第2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投标人A、C与投标人B存在持股关系;因此投标人A、B、C放弃第3包中标候选人资格)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本项目第1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的单位,不得继续参加第2-3包投标;(4) 正在合同履行期内的,为本项目国家城市站提供运维服务、网络检查服务、现场检查服务的单位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第2-3包投标。(5) 投标人自2017年3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8)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9:00至2020年03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汇款(支持公司或个人使用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不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方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ansh3@sstc20.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照片;②《投标人联系信息表》(附件1)word文件及签字件照片,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③《投标人开票信息表》(附件2)word文件及盖章件照片,若疫情期间盖章不便可后补;④汇款前,请一定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后5位/包号和投标人单位简称,如“XXXXX/X某某公司”,并在支付成功后将支付页面截图一并发送指定邮箱。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闫素红010-62686388)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行号:3051 0000 1750
敬告:请各位投标人认准我公司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公告,不要从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载页面上进行支付,避免受到财产损失。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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