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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检查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25 18:05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检查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时间:
2020年09月27日到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在线获取,需提供购买标书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招标文件购买转账记录,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前将扫描件发送至sichuanlongshang@outlook.com,报名时间以标书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邮寄获取,需提供购买标书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前将原件以邮寄的方式发送至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以实际收到邮件和标书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标书申请表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本项目备案编号:SCZC328902_20200014;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28-86723190;3、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⑴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②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③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⑵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6、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在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且都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将优先采购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的产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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