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8 来源:采购网
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环境监测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中瑞-GA2019-1209A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高安市瑞阳东区
联系人:童丽萍
联系电话:139795211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大道与锦惠中路交汇处(驿路四季酒店八楼 )
联系人:郑来未
联系电话:0795-5282796
电子函件:gazr2012@163.com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55.80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5.80万元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注: 1、每一个品目的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品目的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1)□ 可以: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2)?不可以: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三、本项目是否进行答疑及踏勘现场:不进行。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30~17:00时网上报名(“线下项目报名”时间同上),请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到gazr2012@163.com邮箱,磋商文件通过邮箱回复。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磋商的,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四楼竞谈竞磋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磋商采购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要求磋商采购保证金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7:0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7.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及情况说明
7.1.1、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务必请先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www.jxca.org.cn,服务电话:0791-86212680、862120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3号(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7.1.2、请各供应商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菜单下进行“线下项目报名”(同网上报名时间一致)“保证金管理”菜单下再点击“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九江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7.1.3、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额。
7.1.4、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7.1.5、供应商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实质性响应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7.1.6、供应商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磋商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1.7、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磋商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7.1.8、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7.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
7.2.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7.2.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其他形式的保函不予认定。
7.2.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经理15397855153-试点)。
7.2.4、供应商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为了辨别银行保函真伪和利于索赔,所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在企业征信系统可查询。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7.2.5、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7.2.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来未
项目联系电话:0795-5282796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zx.gao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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