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来源:采购网
2020年06月02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专业机构)管理工作品目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6: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09:00至2020年06月22日 16:3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汇购买或网上下载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3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十一会议室预算金额¥456.8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彧杰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49采购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秋实 010-58934022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彧杰 010-62108249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专业机构)管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专业机构)管理工作
项目编号:TC200803V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彧杰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方式:姚秋实 010-58934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彧杰 010-6210824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专业机构)管理工作
用途:水专项项目(课题)具体管理
数量:1项
项目内容:承担 城市水体污染控制 和 饮用水安全保障 两个主题项目(课题)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00至2020年06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汇购买或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其他补充事宜“特别告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十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如采用网上下载购买方式,详见以下 特别告知 。
特别告知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下简称 标书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 交易平台 )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三)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采用电汇购买方式无平台服务费。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1)、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2)、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
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3、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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