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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三王泵站迁建工程雨水泵站雨水净化系统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2020-06-02 来源:采购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太原市三王泵站迁建工程雨水泵站雨水净化系统设备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三王泵站迁建工程雨水泵站雨水净化系统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20WHC021

3.项目概况:太原市三王雨水泵站位于河西地区规划千峰南路与长兴南街交叉口南,现状化工排洪沟北侧规划千峰南路上,承担着现状泵站汇水范围内雨水的主要排除任务。现状三王雨水泵站规模为Q=4m3³/s。为配合长风商圈发展建设的需求及千峰南路建设的需求,彻底解决三王雨水泵站汇水范围内雨水排除的出路问题,进行三王泵站迁建工程的建设。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43000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品名

性能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雨水净化系统

产水量Q=15m3/h

1套

430000

用于雨水回用,系统成套设备配套电控系统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交货(完工)时间:按照采购单位《供货计划通知书》执行

交货地点:太原市三王泵站现场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供应商须为环保设备制造的生产企业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9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11.样品提交

12.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

(2)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09:00—10:00

(4)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1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联系电话:400-8341-789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大同路80号邮编:030009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351-5265007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邮编:030021

联系人:段喆联系电话:0351-2377118

才贺涛联系电话:0351-2377107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8.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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