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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关于硕放辖区所有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亭棚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28 来源:采购网

采购编号:JSCZCG20200404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硕放辖区所有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亭棚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硕放辖区所有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亭棚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JSCZCG202004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硕放辖区所有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亭棚购置项目,采购内容为生活垃圾分类亭棚(四分类、五分类),具体采购内容和产品规格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质量出现问题或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或维修;

6、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24小时内修理完毕;

7、生活垃圾分类亭棚(四分类):约258个,生活垃圾分类亭棚(五分类):约171个;

8、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708500元。其中:生活垃圾分类亭棚(四分类):2120038元,生活垃圾分类亭棚(五分类):1588462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提供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13:30-16:00接受报名。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3.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递交本单位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原件备查):

(1)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授权委托人的2019年11月~2020年0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柜面转账或电汇等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 06月 23日下午13:00 时始 ;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 06月 23日下午13:30 时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叶工;

5.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 06 月 23日唱标结束后;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 (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预算代码:961001012

九、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及其他事项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其他事项

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 (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关于进一步升级“锡康码”和推广“苏康码”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的通告》(第15号)等规定,进入活动现场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或“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或“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或“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申领“苏康码”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2521X

预算代码:961001012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江南路35号空港产业园区科技商务中心A栋

联系人:金国强

联系电话:0510- 85308928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2785567241N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376200022

邮箱:490510561@qq.com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5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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