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8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包一、包二)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包一、包二)
预算金额:包一:65万元/年;包二:175万元/年
服务周期:二年(1+1)
2.2招标范围: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2-28至2025-01-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霸州市宋庄村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0 14:00,地点为 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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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田美苓 0316-723007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6-7218858
电子邮箱:lfsyzc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平台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浩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霸州市金康道1128号 | 地址: | 霸州市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5700 |
联系人: |
张礼 |
联系人: | 田美苓 |
电话: |
0316-3292589 |
电话: | 0316-723007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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