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
2.1.2建设目地点:大名县县域范围内。
2.1.3建设内容:项目铺设十里铺村至兆固供水站供水主管道(石家庄村)1268米;铺设215省道万中路口至金域蓝湾社区供水主管网3346米,副线3409米;铺设南水北调第三水厂至李五排供水站供水主管道4307米;铺设天雄路(S224省道-平安大街)供水管道2531米;铺设文大公路刘堤口村至康庄村主管网管径De450,长度为20.152千米,副线管径De250,长度为19.672千米;主线长度共计31.604千米,副线长度约为23.081千米及其他道路供水主管网。设施部分:建设杨桥供水站300立方米全地下混凝土储水池1座;建设沙圪塔供水站500立方米储水池1座。
2.1.4计划工期:18个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文大公路刘堤口村至康庄村供水管网工程;二标段包含215南段、215省道(万中路口-金域蓝湾社区)、十里铺、天雄路(S224省道-平安大街)、沙圪塔供水站储水池、杨桥供水站储水池、魏州路西延(在建213省道-平安街)、北京路西延(在建213省道-平安街)、武阳路西延(在建213省道-平安街)、光华路西延(在建213省道-平安街)、乐义门大街西延(在建213省道-平安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根据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4 00:00至2024-1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和“远程异地”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水利局,赵亮杰,0310-6574675;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耿强,0310-7873016、1351320220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0-6575690
电子邮箱:dmggzyjyj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44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大名县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3010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亮杰 | 联系人: | 耿强 |
电话: | 0310-6574675 | 电话: | 0310-787301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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