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09
来源: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CT-ZB00-284-202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地质大学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鹏 0311-872072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兴安大街222号方亿科技工业园B区7号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熊珊珊、吕金
0311-85376983
采购预算金额:4510000.00
采购用途 : 本项目为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1#和2#公共实验楼),项目地位于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藁城区河北大道601号)。1#总建筑面积18703.05m2,地上4层,高度17.75m,主要功能为国家级宝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含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室等。2#总建筑面积24928.61m2,地上5层,消防高度22.35m,主要功能为国家级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含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室等。设计9套排风系统(1#楼2套、2#楼7套)。此次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风机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管路系统、控制系统,项目完成后排风符合国家标准,尾气达标排放。#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2-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2-16
时刻说明:09-12-1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13:00
开标时间:2024-12-30 13: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供货时间: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按照项目具体要求实施)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验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办法: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7.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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