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设计服务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4〕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G1302832400872001-1
2.2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迁安市;
2.4 设计内容及规模:项目自右岸新城二级中水加压泵站至经十四路东北侧已建管道新建 DN1200 球磨铸铁管道约 4496m,自纬十四街与经十四路交口至纬十五街与经十一路交口处新建 DN1200 球磨铸铁管道约 2270m,自经开区污水处理站至九江线材新建 DN800 球磨铸铁管道约 5028m,自经十一路与纬十街交口处现状中水管道至首钢迁钢围墙处新建DN500 球磨铸铁管道约 1350m,与经开区已建成的中水管道及上游正在组织建设的一期中水管道工程连接贯通,满足九江、松钢、迁钢等企业生产用水需求,同时在规划路网沿线适当位置新建绿化道路洒水等中水取水口。
2.6 最高限价:大写:贰佰柒拾贰万元(小写:2720000元);
2.7 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时间,但包含设计修改及返工时间),施工期间全程配合发包人相关手续工作。
2.8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2.5 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市政公用)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工程设计专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3.4 财务要求:不要求;
3.1.3信誉要求: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职称及数量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2)专业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给排水、道桥、暖通、电气、园林、燃气等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专业为准;
3.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要求;
3.1.6其他要求: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 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5.8 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本项目为建设工程项目,监管部门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5-7639727,电子邮箱:qazbb7639727@163.com。5、严禁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选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付费主体由投标人承担,平台使用费金额800元。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 08:30至2024-12-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8:30至2024年12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平台提供的“招标通投标管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下载中心】-【投标工具】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等,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通“招标通投标管家”投标系统; 5.2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5.3 未办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标通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 5.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标通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5.5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5.6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0311-66850007; 5.7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异议的单位名称: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315-521858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7639727
电子邮箱:qazbb7639727@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迁安市燕山中路3366号 | 地址: | 迁安市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101、301 |
邮编: | 064400 | 邮编: | 064400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话: | 0315-7691926 | 电话: | 0315-521858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jiap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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