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房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建设规模:
路线起自沧州市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房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匝道收费站5处,南皮服务区1处,东光停车区1处,连镇、盐山东养护工区2处,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主楼及附属用房均采用独立基础,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室采用条形基础、砌体结构,收费大棚、加油站采用独立基础、钢网架结构。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房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共分为1个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为准):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等根据规范标准对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及相关要求,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
2.4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2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2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2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附件2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1)3.3-3.5修改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与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等详见附件1)。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此条款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1 09:00至2024-12-16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完毕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bgs.com.cn/zbxx/)、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机构
电话:0317—525181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房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磊、崔宏 | 联系人: | 薛旸、李文亮、刘希 |
电话: | 0317-5251835 | 电话: | 0311-86958901(招标部)、1517699750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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