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任丘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工程建设地点为:本项目位于任丘市。
2.2 资金来源:任丘市财政资金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针对任丘市全域燃气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化安全管理及安全预警设备设施,打造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服务平台。 包括:(1)本项目拟建GIS安全一张网(数字大屏)系统一套,IoT物联感知平台1套,设备信息管理子系统一套,风险与隐患管理子系统1套,动态监测与预警管理子系统1套,管网泄漏研判分析子系统1套,决策辅助支持子系统1套,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用气分析系统各一套及配套服务器与显示设备;(2)布置以下物联网感知设备:AI监测服务器、泵吸式防爆激光型可燃气体监测仪、调压箱切断阀、场站自动化监测设备、智能减压阀、工商业用户NB报警器、激光家用燃气NB报警器、工商业用户NB报警器-丙烷探测、智能丙烷NB报警器、管线敷设等。
2.6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优化建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材料设备进场检验、价格、选型、定位的控制;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控制等;监督和指导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做好保修期审核维修方案及监督承包人维修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甲级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通信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资格;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为2024年08月-2024年11月至少连续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专业配备齐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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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9 09:00至2024-12-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80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算价范围<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算价范用<100万,收费金额 600元:三档100万≤概算价范用<500万,收费金额900元:四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考察 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 4.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联系方式:招标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任丘市渤海东路;联系人:孙文峰;联系方式:0317-2260003;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联系人:常金宇;联系方式:0311-839901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7116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任丘市渤海东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孙文峰 | 联系人: | 常金宇 |
电话: | 0317-2260003 | 电话: | 0311-83990151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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