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 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 ,招标人为 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途经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路线起自衡水市邓家庄村东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北与衡德高速交叉,经后陈村、李贤兰村后下穿石济客专,经武邑县城南陈寺院、肖村,在西桑村南上跨邯黄铁路,经阜城县城南、漫河乡、张茂村、耿庄、薛家寺,终于景县小宁庄衡水与沧州交界处,与邯港高速沧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
全线设置邓家庄枢纽、武邑、武邑东、阜城、阜城东、刘集互通式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5处,在武邑、景县设服务区2处,武邑东互通、阜城东互通同址建设养护工区2处,武邑互通同址建设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大桥7座,中桥9座,分离式立交14座。
2.2招标范围: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定期检查和初始检查,包括对路基及沿线设施的技术状况检查、路面技术状况指数检查、桥涵定期检查,布设永久观测点及相关初始检查。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经交工验收且通车运营1年之内完成检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syjc.net/pcweb/pchome/index)”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中查询等级证书,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6 00:00 至 2024-12-11 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 7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公[2019]18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1]138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8]285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招标人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定期检查和初始检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7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电话0318-21002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纪委监委驻衡水市交通运输局纪监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电话:0318-2103091、0318-212053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定期检查和初始检查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7号12幢1-4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鲍军磊 | 联系人: | 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
电话: | 0318-5376088 | 电话: | 0318-2100216 |
传真: | / | 传真: | 0318-81881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031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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