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新乐市第一、二再生水厂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新乐市第二再生水厂工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运输处置单位。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污泥运输、储存、最终处置的全部工作。
1)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实现污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处置;
2)乙方自备符合污泥运输条件的安全营运车辆,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甲方随时掌握车辆去向;
3)要求运输处置单位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污泥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负责清运新乐市第二再生水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60%含水率污泥,将污泥运送到最终处置地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甲方将中标人最终处置单位报送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书面文件确立污泥最终处置地点);
5)及时将甲方产生的污泥进行清运,不得拒收甲方污泥,污泥不能落地,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在厂区运输过程中造成污泥遗撒遗漏,应在完成运输后第一时间清理干净现场;
6)要求运输处置单位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7)要求运输处置单位有保证污泥运输处置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承担倒运、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保罚款等费用,及乙方违反有关环境管理规定须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
8)甲方有权监督污泥去向,在甲方有污泥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时,享有污泥处置优先权;
9)乙方承诺在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调查时,全力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运行台账和相关资料。
2.3 服务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服务地点:石家庄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新乐市第二再生水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污水处理污泥收集、运输、处置的标准,并与国家环保的最新要求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河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至2024-12-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55号C2号楼B201-2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获取购买方式分线下购买或者线上购买。 4.3.1 线下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需具有上级单位授权证明文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3.2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将上述线下购买文件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编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uandongxa@163.com(在邮件中提供报名单位名称(全称)、拟派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发送后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后,线上发售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7331228951。 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6 08:30 ,地点为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55号C2号楼B201-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2-5611989,电子邮件:yuandongxa@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863015190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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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联系人: |
王金霞 |
联系人: | 赵崇懿、李龙、贺建芬、康亮 |
电话: |
18630151909 |
电话: | 0312-5611989、17331228951、13522982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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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uandongxa@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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