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2025年度绿化养护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2025年度绿化养护服务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2025年度绿化养护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专业须为园林或绿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至2024-12-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989号金凯利商贸城2号楼51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所有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5 14:00 ,地点为 河北磊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989号金凯利商贸城2号楼六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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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存杰19005347717;河北磊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路宗卫0319-319543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9005347717
电子邮箱:19005347717@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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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磊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北侧、滨河西路东侧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989号金凯利商贸城2号楼512室 |
邮编: |
0545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吴存杰 |
联系人: | 路宗卫 |
电话: |
19005347717 |
电话: | 0319-319543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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