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2.1.2建设地点:任丘市
2.1.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计划将现状管道拆除,并新建供水管道。具体包括:
建设路 (扁鹊大道-泰山道)路段PE供水管道敷设、阀门及管件安装,新建阀门井、水表井、排气井、测压测流井,拉管,顶管,基坑支护及降水,原有道路破除恢复,临时管道及阀门管件,拆除原有管道,绿化及1年绿化养护等全部内容。
2.1.4标段划分:/。
2.1.5工程质量:合格,苗木成活率100%。
2.1.6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绿化养护期1年。
2.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采用“双盲、分散 ”形式评审,远程异地评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PE供水管道敷设、阀门及管件安装,新建阀门井、水表井、排气井、测压测流井,拉管,顶管,基坑支护及降水,原有道路破除恢复,临时管道及阀门管件,拆除原有管道,绿化及1年绿化养护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关系为投标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4 09:00至2024-1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考察: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涉及企业实力、业绩、资金、自有机械设备、财务资料、数据等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及其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70%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约为79700.00元; 7.2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万,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3500元/标段。平台付费金额为:3000.00元 7.3 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 (1)招标清单:①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道路,②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管网,③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④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临时管道,⑤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绿化,⑥建设路(扁鹊大道-泰山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绿化第一年养护; (2)图纸:①施工图设计说明,②工程量一览表,③地理位置图,④给水管道示意图,⑤给水管道平面布置图,⑥管道综合布置图,⑦给水纵断图,⑧节点图,⑨给水管道基础图,⑩路面恢复结构图, 测流测压井材料表, 测流测压井安装图;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提出;招标人:任丘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7-2230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晨浩 电话:0317-555917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7116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任丘市裕华东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99号 |
邮编: | 062550 | 邮编: | 050061 |
联系人: | 王伟 | 联系人: | 李晨浩 |
电话: | 0317-2230031 | 电话: | 0317-555917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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