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和1号线三期工程环境监理、监测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企业自筹,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6号线一期工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线路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沿槐中路向东敷设,下穿复兴大街至裕华路,后向东敷设,经过天山南大街,至昆仑大街转向南,沿昆仑大街向南敷设,经过湘江道、槐安路、学苑路、金沙江路、延河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仓宁东路,至南三环路,到达本期工程终点。 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二十里铺站、珠江大道站(两站与远期9号线换成),设东佐车辆段1座。 (二)1号线三期工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项目西起槐安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接轨站西王站,依次沿京赞线上庄大街、中山西路敷设,途经鹿泉区和桥西区,主要串联了上庄大街沿线居民区、上庄镇卫生院、上庄集贸市场、上庄镇政府、上庄商务广场及中山西路沿线居民区等客流集散点。 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约 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上庄站和槐安路站。 1号线全线设张营停车场、西兆通车辆基地、南牛停车场,本期工程无新建场段;控制中心位于石家庄市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口西北角,为整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的控制中心,包括6条线的线路控制中心及全路网应急指挥中心;1号线三期工程无新建主变电所。
2.2招标范围:项目涉及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和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调试及配合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含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具体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及1号线三期工程所有涉及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区域实施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包括且不限于核实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对声环境、振动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电磁环境(主变电所)、固体废物影响、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及城市景观等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的监理(含监测);试运行阶段“三同时”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环保执行情况总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的一方)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工作内容应包括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可以是同时包含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的一个合同,也可以是分别包含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的两个合同。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均不可重复组合。
3.1.3财务要求:3.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3.5.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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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环境监理单位与环境监测单位联合,牵头人须为环境监理单位。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全部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后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1 09:00至2024-1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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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
电话: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和1号线三期工程环境监理、监测项目 无 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韶立 | 联系人: | 魏增旺 |
电话: | 0311-66520665 | 电话: | 18059096610 |
传真: | 0311-66520665 | 传真: | 010-67169793 |
电子邮件: | sjzgdhtb@163.com | 电子邮件: | 850409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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