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揣骨疃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数政批【2024】43号、阳行审建【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阳原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阳原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阳原县揣骨疃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内容:涉及阳原县13个村村内、村间生活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的结构、电气。本项目共敷设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91.45km,接户支管总长度约97.12km,户用污水收集池4856座,配套尾水管总长度约0.21km,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提升泵井36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座,总处理规模260m3/d。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桑干河南岸揣骨疃镇县级公路永芦线和省级公路天走线沿线附近的13个村庄,分别是揣骨疃村、南庄村、独山堡村、落凤洼村、三泉村、永安庄村、耘业庄村、双塔村、南地村、阎家窑村、西马圈村、桑干新村、西庄村;
建设单位: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阳原县分局;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1)阳原县揣骨疃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2)阳原县揣骨疃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人员要求:(1)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
(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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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 10:30至2024-11-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 (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2)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参与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挡: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4)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取费标准:本项目收费标准为:35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受理异议单位: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阳原县分局 受理异议电话:0313-7395270 电子邮箱:jushuiban@163.com (2)受理异议单位: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15531387665 电子邮箱:zjkzcgj@163.com 本项目施行“远程异地评标”。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3-7383949、0313-7383907
电子邮箱:yyxzjj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阳原县揣骨疃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职中路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号楼4单元17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常洲 | 联系人: | 李晨 |
电话: | 0313-7395270 | 电话: | 0313-801533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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