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地块及首开区剩余地块工程检测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借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地块及首开区剩余地块工程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1)首开地块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以北、北杜街以东、龙岗小区以西、西岗头路以南;2)首开区剩余地块(A#、B#)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以南、北杜街两侧。
(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1)首开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公共配建、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24504.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327.3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74320.97平方米、幼儿园3254.27平方米(含微型消防站50平方米)、公共配建3631.95平方米(含社区卫生服务站160.3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9.81平方米、其他商业设施270.94平方米、托老所702.5平方米、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725.46平方米、警务室77.8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49.55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326.43平方米、托育设施665.44平方米、微型消防站62.9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4.98平方米、邮政服务场所25.74平方米)、门卫、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等120.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177.62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33743.1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6506.18平方米)、地下室9200.43平方米、设备用房234.0平方米。2)首开区剩余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公共配建、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36843.4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60263.56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157321.27平方米、公共配建2674.05平方米(含文化活动室410.8平方米公厕81.24平方米、公益性商业网点256.83平方米、
其他商业设施468.0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77.96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650.57平方米、微型消防站102.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02.4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123.67平方米)、门卫、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等268.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79.91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56427.4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2821.08平方米)、地下室 20152.43平方米。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检测完成时止,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招标人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5)质量标准:应检测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省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2个标段。一标段: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地块项目工程检测服务;二标段: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区剩余地块(A#、B#)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建筑使用功能检测、建筑工程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拉拔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幕墙检测等相关建设项目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数量以满足验收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具备招标范围内检测项目相应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3.1/3.2/3.3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4至2024-10-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期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4 14: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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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联系人:梁严严 吕浩阳 电 话:0311-69096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3582155994
电子邮箱:13582155994@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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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时光街192号龙岗小区北二楼10室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解洋 |
联系人: | 梁严严 吕浩阳 |
电话: |
13582155994 |
电话: | 0311-69096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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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klgc33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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