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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扩建工程污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004001G)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14 来源:采购网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扩建工程污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004001G)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扩建工程污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扩建工程污水站建设及运维项目 2.项目编号:JTGP202004001G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是一所以器官移植、急救医学、耳鼻喉专业学科为特色,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天津市医学中心之一。医院新址位于天津市西南侯台风景区,主楼单体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0张。为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要求,医院将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2700m3/d。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1,673.519724 1,673.519724 其他能源的生产和分配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 1673.51972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在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③运维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注:要求项目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13 到 2020-04-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天津市建筑设计院院内新楼313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采用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①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tjjtgs@163.com;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表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户;③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手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单位提供的汇款账户中;④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每日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7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5-0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梁晨睿 2.联系方式:022-23543265、1382123781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明:022-2362755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43265、138212378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1、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配套车间站房污水站工艺深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营维护。本项目运营期为6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700m3/d,最高限价采用吨水单价(元/吨)方式,采购人综合生产负荷(运营第一年按设计处理能力的80%,第二年按设计处理能力的90%,第三年至运营期满按设计处理能力的100%)、动力费、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费、维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运营时间每年按365天计算,确定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8元/吨(初始建设及6年运维费合计1673.519724万元)。具体内容:①工艺深化工作:承包人中标、合同生效,10日内完成污水处理站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专业的图纸深化工作,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并在本项目土建阶段,做好配合工作,对预埋预留管件、埋件等进行核实,确保埋件位置数量准确,不影响设备安装施工。②设备采购安装: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所有设备采购完毕,具备进场安装条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进场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单机、联动试车及调试工作。③试运行:承包人负责试运行工作,试运营期自调试合格,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起3个月。试运行期内,建设单位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④运营维护:试运行结束后,即进入运营维护期,运营期6年,承包人需负责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的一切费用,包含水电费、药剂费、人员费、设备设施维护费、中小修费、水质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费)。2、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生效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纸深化工作。合同生效后15日内具备所有设备进场施工条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进场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试车及调试工作。3、处理后出水达标排放:参见技术规范相关内容。4、付款说明:本项目承包人自行检测出水水质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纸、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水质合格报告后,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自行检测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连续3个月内进行不定时抽检,如抽检不合格的,由承包人免费调试至合格,并自调试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3个月抽检期。以此类推,直至发包人连续3个月抽检水质均为合格状态方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届满之日作为实际交工日。在连续3个月内,如发包人抽检均合格,抽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除此以外,抽检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后续款项中扣除或向承包人追偿。如本工程自乙方自行检测出水水质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不能达到连续3个月发包人抽检均为合格标准的,视为本工程验收不合格。一年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合同解除,全部已投入设备归甲方所有,后续款项不再支付。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按季度支付运营费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乙方按统计结果向甲方提交运营费用申请,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总额按:水量×吨水处理服务费计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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