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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2023-11-20 来源:采购网

阜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阜发改【2023】468号、阜发改招标核【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阜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1建设地点:阜平县城南庄镇、王林口镇、阜平镇、北果园镇、天生桥镇、砂窝镇、平阳镇、龙泉关镇、史家寨乡、台峪乡、大台乡、吴王口乡、夏庄乡。 1.1.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181个项目,其中道路117个项目,恢复重建长度88.861公里;独立桥梁64个项目,恢复重建长度3449延米。 1.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6 个月。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满足以下要求即可)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1 年(2022 年 11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5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 1 项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阜平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查询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 00:002023-11-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2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阜平县环城路东侧1号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牛爱龙

联系人:安璐
电话:

0312-7221256

电话:0312-67869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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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enhe1180@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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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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