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成营村窦营村谷营村整体改造项目-燃气壁挂炉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2021]-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大名县成营村窦营村谷营村整体改造项目-燃气壁挂炉,详
见招标文件。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成营村窦营村谷营村。
2.1.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
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
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
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3 08:00至2023-04-18 0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名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永刚 | 联系人: | 李静 |
电话: | 18632028686 | 电话: | 1873103103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4324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