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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2020-03-30 来源:采购网

山西嘉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介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介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SXJK-FWZB-2020019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介休市城关乡罗王庄地界

2、建设规模:符合介休市污水规划相关要求

3、实施机构:介休市城市管理局

4、质量标准:出水的COD、NH3-N、TP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地表水V类水平(SS、TN等其他指标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一级A标准)。

5、运作模式:采用“建设--拥有--经营(Building-Owning-Operation,简称:BOO)”模式;由中标人根据政府授予的特许权,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者拥有本项目的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6、特许经营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中标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批复、投融资、设计、建设、环保验收等。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须符合《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如下:

(1)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2)社会资本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应自成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3)投标人应具备筹集本项目资金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与项目融资规模相适应的融资能力的有效合法材料。

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4)、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建设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

六、工期目标:建设工期五个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3月30日起至2020年04月03日止(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公告期限:2020年03月30日起至2020年04月03日止;

3、获取地点:介休市盛华丽园B区3号楼办公区三层;

4、获取招标文件需持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7)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9)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的社保凭证(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需在人员名单中);

(10)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

(11)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期的缴税证明;

(12)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三套复印件,并按顺序装成册(所有证件符合性最终由评标小组审定)。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0日14:30-15:00时止;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介休市盛华丽园B区3#楼办公区三层;

3、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15:00时;

4、逾期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2、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3、六部委第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介休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介休市北坛中路22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54-7223657

代理机构:山西嘉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介休市盛华丽园B区3#楼办公区三层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54-7266777

山西嘉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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