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招采公告 > 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再次招标公告

2020-03-2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吕梁市人民政府以吕政函[2019]43号批复,在吕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项目实施机构是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于2020年2月27日组织了该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已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于2020年3月25日组织了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更新资料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

2.项目条件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YXT-2019-105-CG-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建设日处理1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日处理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并配套建设4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内新建主工房,地泵房、油泵房、废水处理工房、循环水泵房、餐厨综合工房,综合楼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24655㎡及厂外配套设施。

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方山县(一区三县)范围内的全部城镇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本项目运营维护起止范围:从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入厂起,到处置后的飞灰、炉渣等运送到指定填埋场止。

(5)投资估算/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根据批复的可研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8953万元,其中:厂内生产工程投资60763万元,厂外工程及征地费8190万元。

本PPP项目的估算总投资调整为69665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2740万元);PPP项目资本金设置为21000万元,约占估算总投资30%。结合本项目实际,政府方拟不参与项目公司股权投资,由社会资本方独资设立。因此,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到位,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本项目除资本金、政府投资补助以外的其余资金可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筹集或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基金或其它资本市场等方式筹集,及时到位。融资资金约48665万元,占本项目估算投资70%。

(6)项目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吕梁市柳林县李家湾乡上白霜村刘家沟。

2.2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

(2)运作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由项目实施机构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通过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量收入、供热收入以及政府方通过绩效考核支付缺口补助收入等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善、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3)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完工验收交付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更新资料能满足要求的)的申请人参与竞争。本项目采购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3.1法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国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吕梁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除外,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

(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8年期末总资产额不少于69665万元,净资产额不少于21000万元;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累计达到金额即可)。

3.3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PPP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665万元;其中:PPP项目资本金设置为21000万元,约占估算总投资30%;融资资金约48665万元,占本项目估算投资70%。

投资能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中期末总资产额不少于69665万元,净资产额不少于21000万元。

融资能力:除项目资本金以外,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或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48665万元;注:银行授信额度以银行对该投标人出具的授信额度为准;贷款意向以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及自有资金)或(贷款意向及自有资金)累计或自有资金达到上述金额即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人民币对该种外币卖出汇率为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累计达到金额即可)。

3.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住建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PPP项目总负责人、承担建设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截图加盖公章(行贿犯罪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官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或打印页(信用查询内容等清晰完整)

(5)信用查询: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子栏目(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含网页网址、信用查询内容等清晰完整)

3.5企业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1)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PPP项目总负责人:拟任的PPP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管理经验指:具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日处理垃圾量800吨以上(含)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或运营的管理经验并担任过项目公司副经理及以上或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项目管理经验以合同为准(合同中应体现其任职情况或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材料);

(3)承担建设的项目经理:拟承担建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均可。)

3.6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已投入运营且日处理垃圾量800吨以上(含)垃圾发电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运营期限不少于三年。)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叁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8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需加盖单位公章);

4.1.2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如单独投标,投标人

(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1

联合体成员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被授权人姓名

(与授权书一致)

被授权人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均需提供相应材料,并提供联合体意向书)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2.1 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1日止(北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4.2.2 获取地点: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2号)

4.2.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疫情期间,为保障安全,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1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将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sx_yongxintong@163.com),为防止遗漏,请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②潜在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潜在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

4.2.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4.2.5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账户名称: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阳支行(033001040017344)

开户支行号:103161003304

注:①由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积极响应疫情防控管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将文件费汇入上述指定账户,核实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②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8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B区13层4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利祥大厦

联系人:王存兵

联系电话:13935801895

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2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1-7553762,0351-7554001

邮编:030012

电子邮箱:SX_yongxintong@163.com

8、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326日至202041

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091.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

新闻推荐更多

广告位

一周排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