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4日前。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关于本国产品的适用范围;(关于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其中明确,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
《通知》出台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在此之前,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视同为本国产品。
另外,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出台后,无论是内资企业的产品还是外资企业的产品,只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本国产品标准: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不包括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等等。
原标题:关于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