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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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和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彭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517
 
  邮箱:penghui@chinansc.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金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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