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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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和水)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华翀”)的通知,获悉上海华翀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明桥基金”)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此前,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曾签署《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华翀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6,726,098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转让给受让方明桥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9.5 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 131,158,911 元人民币。
 
  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股转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与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太和水表示,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图源:太和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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