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环保“一刀切”需要精细监管——中链企通环保网
河北冠宇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严禁简单化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停车等做法,并就10个重点领域防止“一刀切”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是杜绝环保“一刀切”的行动保障。 近年来,随着环保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一刀切”的话题常见报端。有报道称,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某地前后,老百姓常去的洗车店、餐饮店、洗衣店都被停业;还曾有地方被曝无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有的达标企业因此被关停4个月。种种环保“一刀切”的做法,简单粗暴、影响恶劣,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也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环保“一刀切”花样迭出,背后都有形式主义的影子。要么是相关地方平时忽视环保,临时抱佛脚,面临问责压力突击整改。比如,某县在近两年内未能按照“水十条”时限要求,依法分批有序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在督察组入驻前夕,便突击关闭并搬迁绝大部分养殖场。要么是一些地方缺乏担当,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积压,仓促应付环保督察,把相关问题先“藏”起来,满足于做表面文章。还有标准不明确、以点概面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发现某家企业存在污染问题,即对全行业或整个区域所有相关企业关停整顿,造成“误打误伤”。凡此种种“一刀切”行为,本质上是懒政、惰政、怠政、庸政的表现,要时刻警惕,坚决杜绝。 在环保督察执法中既要对污染企业坚决“一刀切”,也要避免对所有企业“一刀切”,核心是要做好“分类”,抓好“是否污染”这个关键。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给出整改时限;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必须要认识到,禁止环保“一刀切”,绝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要求监管措施更加精准细致,监管标准更严更高,监管力度更大更实。这样做,既可加强严格执法,又注重分类指导,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尤其是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倒逼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化,让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来源:经济日报本文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