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省环保督察反馈看到的八大典型问题及产业机会

导读: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轮第三批八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区开展督察反馈。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轮第三批八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区开展督察反馈。
 
  本次督察反馈的问题涉及众多细分领域,E20研究院认为,这些问题在揭示环保乱象的同时,也反映了环境产业治理将重点关注的方向。例如,进水浓度带来的管网提升、积存渗滤液带来的应急工程、厨余治理滞后带来的有机垃圾处置市场空间、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带来的市场机遇、危废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跨区域转移/协同处置模式、湖泊污染带来的水体治理提升等将开启不小的市场空间。
 
  一、污水处理能力滞后,管网建设、污泥处置等隐患突出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各省市给出的反馈情况可以看出,管网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仍然是各省市污水处理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难题。
 
  如河南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截至2020年底,商丘、信阳等5市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提质增效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污泥要去哪里,依然是一个急需要关注、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污泥的处置决定处理,大量污泥堆厂现象的出现无疑反映出污泥的“出路难”问题。目前全国的污泥产生量在5000万吨左右,而无害化处理率在67%左右,无害化处置率更低,污泥的出路问题依然严峻,除了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的市场需求外,处置的路径是最大的痛点。
 
  此外,督察中提出的污泥未经危险废物鉴定即经脱水处理用于绿化,看似解决了出路问题,但未经危废鉴定已碰触法律。
 
  污泥的处理处置也一直是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在2019年、2020年第二轮前两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污泥问题都是各督察组关注的重点,多地因违规处置生活污泥被督察组点名批评。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此前通报的相关案例中,曾总结污泥处理处置相对滞后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这也是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几个普遍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曾在E20环境平台主办的上海水业战略论坛上指出,他近年来考察了许多污水处理厂,可以明显感觉到,威胁污水厂稳定运营的第一大因素就是污泥没有出路。可见,污泥要去哪里,依然是一个急需要关注、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污泥处理处置监管趋严且形成常态化,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整体规划下,污泥的处理处置后端出路问题仍需从政策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存量污泥的无害化妥善处置,以及污泥处理设施的补短板建设,还包括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的研发与技术突破等。
 
  管网建设需要持续的投入和重视
 
  云南省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欠账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2020年蒙自、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20%,泸水市仅9.9%。“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的保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建成,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仅完成4.72公里,每天约4.5万立方米生活污水直排,致使东河水质急剧恶化,隆阳区石龙坪断面成为怒江流域唯一一个劣Ⅴ类断面。
 
  而污染物收集处理率低,也是我们目前污水处理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E20研究院认为,污水收集率低、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落后、合流制溢流污染现象严重、污水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等现象,表明管网的建设及修复市场欠债仍然较多,管网提升的产业机会较大。
 
  据王洪臣教授介绍,2018年,我国城镇人口以8.3亿计,假设人口污染物当量80克COD,实际城镇污水处理量587.6(497+90.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进水年平均COD 280 mg/L,粗算只有67%的污染物被收集到处理厂进行了处理;如果人口当量按照120克COD计,则粗算仅有45%污染物被收集到处理厂,一多半污染物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
 
  排水管网看不见,摸不着,但存在的问题却很突出,要真正做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E20研究院指出,当前雨污管网修建不足及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仍是全国大部分地区黑臭水体的主要成因之一。
 
  针对污染物收集处理率低,应优先实施投入不大但效果明显的提质增效措施,如在对管网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纠正管网的错接、混接、漏接,把直排的污水接入处理厂;对超负荷污水处理设施予以改扩建,提高现有设施处理能力;采取低投入对策降低合流制溢流。另外一些提质增效对策投入大、工期长,需要从长计议,系统规划、逐步实施,是久久为功的事情,如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海绵),控制溢流污染;建设溢流控制设施,提高截留倍数;控制管道的入流/入渗。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重点强调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5%以上,但管网一直是我国污水处理中的短板,管网覆盖不足、漏损、客水挤占管网、错接混接、溢流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也正是我国污水处理率高但污水收集处理率仍比较低,黑臭水体频发的主要原因。虽然制定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但管网问题并非短时间能解决,需要地方政府加强管网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投入,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网解决之策。
 
  E20研究院指出,污水厂超负荷运转无疑带来了污水厂扩容的市场机遇,据悉目前全国40%左右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大于90%,部分超过了100%。但污水厂扩容需要与管网的有效修复同步考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力的增容需求,以及多种污水处理方式的统筹考虑(分散式、深邃、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等)。
 
  二、农村污水设施晒太阳
 
  河南部分地区还存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的现象,闲置问题突出。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农村污水治理的推进过程一直存在着行业矛盾,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厂晒太阳、运营缺乏专业管控等现象的存在,均制约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效果的达成。
 
  王洪臣曾表示,探讨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将改厕,收集,处理放到一起考虑。技术研发及工艺选择,也要遵循‘能在农村天天正常运行’的原则。
 
  从督察反馈的现象来看,E20研究院认为,从本质上讲,设施闲置与前期规划密切相关,一方面是与当地污水量的匹配问题,另一方面是技术的可行性以及财政的可支撑问题。在国家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十四五”时期农村污水治理仍将是行业关注的热点。但是设施的可持续运营仍是行业的重点问题,或可能在一定层面上需要区域的重新规划,设施的重新整合与建设,以及价费机制的有效支撑。
 
  三、垃圾分类推进缓慢,分拣中心建设滞后
 
  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中提到,有多县(市、区)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足、推进力度不够,半数以上分拣中心未按期建成投运。
 
  E20研究院认为,这反应的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价值。前端分类投放,基本只能停留在小区(社区)试点层面,全市大范围推广成本太高,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做到。分类运输体系涉及城市环卫服务的系统化升级、智慧化管理,同样费钱费力。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分拣中心、厨余厂、各类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厂)投入较大,且与前端分类质量、中端分类收集体系完整度等需要系统规划、能力匹配,牵一发动全身。
 
  E20绿谷工作室曾报道过《北京垃圾分类考察与建议》一文,里面提到,北京环卫集团总经理助理卫潘明2017年专门就北京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全成本进行过分析。根据他的测算,对于厨余垃圾分类,家庭成本、社区保洁成本、运输成本、处理处置成本加在一起,每年社会总成本为381元/吨。
 
  加强宣传、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垃圾分类和投放条件,的确可以促进大家垃圾分类的热情和意愿,但垃圾分类本身是一件需久久为功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投入。如何保证投入的持续性,是考验垃圾分类是否能坚持下去的根本。
 
 四、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
 
  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中,不仅提到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足等问题,也重点点到了河南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仍有9个省辖市未按规划要求建成处理设施;23座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最低的仅为6%。
 
  E20研究研究认为,与垃圾分类情况类似,前端收集、中端收运能力和效果制约末端设施运营水平,需求风险明显。另一方面对政府监管也提出一定要求,地方政府层面如不出台相应的收运管理办法,无法保障餐厨垃圾的应收尽收;地方政府层面如不出台相应政策封堵“泔水猪”“地沟油”等黑产业链,无法保障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入厂垃圾量;地方政府层面如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无法保障餐厨垃圾处理后的产物(有机肥、土壤改良剂等)形成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收益受损无法稳定运营。
 
  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将在短期带来分散化、小型化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需求,以及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机会。
 
 五、渗滤液积存、去向不明问题
 
  河南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21座应封场的填埋场仍超期服役。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部分负荷仅50%。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100万吨;20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积存,大量渗滤液去向不明。
 
  云南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有6个未完成。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2018年至2020年间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外排渗滤液COD、氨氮浓度达5420mg/L、132mg/L,超过排放限值53.2倍和4.3倍。
 
  E20研究院认为,这反应的其实是渗滤液处理能力不匹配。一方面是前期规划中对配套设施的规划不合理,另一方面也是由前面两个问题中处理设施运营负荷不稳定所带来的渗滤液处理需求不稳定。
 
  近年来虽然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处理缺口正在逐渐缩小,但存量填埋设施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已然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特别是渗滤液处理不达标、防渗系统薄弱、日常作业不规范等环境隐患突出,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一些填埋设施库容渐满、服务年限陆续到期,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成为推进封场整治的主要制约因素。对此,应充分做好渗滤液的收集导排、填埋气收集处理等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填埋设施的封场治理。
 
  E20研究院认为,焚烧、填埋负荷失衡将在短期带来垃圾收运体系提升的项目机会,以及长期跨区域垃圾焚烧处理机会。而超负荷、超期运营将带来持续的填埋场精细化运营管理及修复工程机会。
 
 六、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
 
  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中提出,河南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
 
  在环保督察日趋严格的背景下,环保搞不好的企业,将会面临非常严峻的危机,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关停。从本轮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可以看出,环境治理的力度以及督察的重点
 
  E20研究院认为,工业园区污水违规处理、超标直排等,导致断面水质超标甚至“返劣”的现象无疑会带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提标扩容的市场机会。此外,工业园区的第三方管家模式值得思考,而行业中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的投资、建设、运营类项目也在增多,特别是化工园区的治理。
 
  今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并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提高重复利用率,如何将城镇污水与工业用水更好的统筹,如何破解零排放的技术难点,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七、危废管理不到位,医废能力不平衡
 
  E20研究院分析,危废管理不到位,医废能力不平衡的问题主要是在规划层面对危废产量的“家底”不清,没能按照工业产废结构提前规划合理的暂存、处置能力。另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不足,暂存设施、跨区域转移等机制不完善。医废方面可考虑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医废的管理模式,对超负荷的医废进行临时处置。
 
 八、湖泊水环境治理,投入大却效果差,水质监测将逐步趋严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中提到,2020年,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有7个湖泊水质未达水功能区划要求。其中,对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是重要的问题之一。
 
  “十二五”时期,国控断面监测点972个,“十三五”时期调整至2050个,“十四五"时期将增加至3646个。E20研究院指出,国控断面监测点的增加将致使水环境的督察更加的严格,一方面会带来水体治理市场的再次释放,也会同时带来水质监测市场的释放。与此同步,环保督察的强度也会所有提升。
 
  本次督察给出的要求强调,要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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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