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总体上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
杭州市发布危废投资引导性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要求,现发布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根据*新数据统计,2022年1月至12月底全市危废产生量89.13万吨,往年贮存量5.31万吨,其中市内处置(含企业自行处置)60.59万吨,市外处置30.02万吨。
期间全市共产生34大类危险废物,其中焚烧飞灰(HW18)、废酸(HW34)、废碱(HW35)、废有机溶剂(HW06)、以及烟尘灰、铝灰渣(HW48)以及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排名前六),约占产废总量73.27%。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自行处置为主、市外委托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全市持证经营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30家,另外还有收集单位11家、小微收集单位11家。
(一)从经营规模分析: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145万吨/年,实际接收77.09万吨/年,平均负荷率为53.17%;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经营能力15.7万吨/年,实际收运5.10万吨/年;HW31废铅酸电池收集经营能力18.24万吨/年,实际收运1.38万吨/年;小微收集能力19.49万吨/年,实际收运5.49万吨/年。
(二)从产生类别分析:当前我市危险废物单类产生量2万吨以上的主要10大类,其中HW18 产生量21.40万吨,已委托利用处置19.47万吨,部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HW34产生量11.81万吨,已委托利用处置9.75万吨,部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HW35产生量10.09万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0万吨,少部分委托利用处置;HW06产生量9.11万吨,自行利用处置7.98万吨,少部分委托利用处置;HW48产生量6.95万吨,已全部委托利用处置;HW09产生量5.95万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5.20万吨,部分委托利用处置;HW08产生量5.10万吨,基本委托利用处置,少部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HW17产生量4.28万吨,已全部委托利用处置;HW49产生量4.74万吨,基本委托利用处置,少部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HW12产生量2.80万吨,全部委托利用处置。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与此同时,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
(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收集项目:鼓励工业废盐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以利用处置市域内危险废物为主。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运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开展合作,减少运输风险和运输成本。
(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三)危险废物“点对点”项目: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大市域内产处企业之间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