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百吉科技公司摘自:中*水力网 (记者 魏永平)
中*水利网站1月21日讯 “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也是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2019年1月17日,山西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对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将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衔接,形成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河湖双赢,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法制化水平。
山西是水资源较匮乏的地区,母亲河黄河及其第二大支流汾河是全省三千多万人民群众的主要饮用水源,黄河干流在山西境内总长965公里,汾河总长713公里,除此之外还有大小近千条河流。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黄河、汾河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发展理念存在偏差、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经济利益,河湖水体遭受污染、违章建筑挤占河道、非法采砂危及堤防安全等问题频频发生,河湖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日渐恶化,*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会议强调,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面广、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各市要精心组织,精准发力,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各级河长办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检察机关联系,建立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协作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难题妥善解决,促进河湖面貌逐步好转。要盯紧“务实”两字,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直接威胁水安全的河湖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治,特别是对汾河流域“清四乱”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沿汾河各市、县要突出重点全面解决汾河长期以来积累的“四乱”问题,建立清晰的“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力争在短期内解决汾河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使汾河“四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各级河长办要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密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湖司法工作,形成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河湖双赢。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用好用足刑事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犯罪及时依法严惩,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提起公益诉讼,运用法治的力量维护河湖安澜健康。